許多前來諮詢民眾,除了案件本身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外,常問到的問題,不外乎:「官司時間」、「官司勝率」、「律師費用」等,進一步則是:「我要不要請律師?」
除了法定強制辯護或代理的案件務必委託律師陪同外,「要不要請律師?」這個問題,還真沒有絕對答案。就像身體不舒服找醫師看診後,要不要請醫師開藥呢?還是乾脆等一段時間,靠自己的抵抗力,會不會自行改善呢?說穿了,是因「人」、因「案件」而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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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關於「人」的部分
抵抗力好的病人,就算不吃藥,病情也能快速痊癒。
同理,頭腦清晰、表達能力良好、準備時間充裕的當事人,就算不請律師,打官司也能游刃有餘。
曾經有一位客戶被社團朋友詐騙上百萬元,一直相信對方只是一時困難無法還錢,直到看到新聞報導這位朋友過去以同樣手法詐騙其他受害人,才恍然大悟。既然有同樣的受害者提告,相信這位客戶就算自己來,也不會有太差的結果,但囿於沒有時間整理資料、加上容易緊張、跳躍式思考的個性,如果沒有委任律師協助,案件恐怕會變成一場自我懲罰的災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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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關於「案件」部分
會痊癒的病,吃藥可以加快療程、避免惡化;但不會痊癒的病,吃再多藥也絕對不會好,吃藥僅係為了舒緩症狀、維持現狀而已。
同樣的,會贏的官司,請律師可以讓訴訟程序的順遂進行,避免未及時提出有力的主張、甚至不慎提出不利的主張,而翻轉訴訟結果;但不會贏的訴訟,請再怎麼高明的律師恐怕也難翻轉結果,但可以減緩無助感、盡可能獲取相對有利的結果。
過去有一件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委託幫忙,雖然明知是必輸的案件,但也盡力找找看有沒有翻盤的機會。譬如:被告一開始是否知道原告的存在?原告的另一半已經願意賠償的情況下,原告是否依然受有損害?請求的賠償金額是否過高?等等。最終,獲得出乎原先預期的好結果,相當有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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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問題的關鍵
因此,在討論「要不要請律師?」這個問題的答案前,當事人應該充分了解官司的本質,及自身擁有的時間及處理問題的能力,相信問題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。
千萬不要以錯誤的心態來委託律師。
一個負責的律師,在接受委任前,絕對不會貿然保證官司穩贏,而是充分告知當事人各種法律風險炸彈,以及在未來的訴訟過程,如何協助當事人一一拆解這些炸彈,逐步朝向有利的結果。
當事人自然也要坦然接受案件的本質,千萬不要一相情願地認為案件穩贏、無風險,即便律師苦口婆心提醒可能的結果,以及即將面對的法律風險,也只相信自己所相信的、看到自己想看到的。如此這般,再怎麼高明的律師,恐怕也愛莫能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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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小心司法黃牛
最最重要的是,坊間許多自稱「法律顧問」、「法律專家」的人士,說一口好官司、好見解,誇稱多有經驗、案件穩贏之類的話術。但真的要他協助出庭,又百般推辭,或者藉口說事務所律師工作忙碌無法陪同,要當事人自己出庭就好。這類人士絕對是沒有律師執照,甚至是司法黃牛。
千萬別委託這些人士,否則案件只會越來越糟,而收費還比正牌律師昂貴,真可謂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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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李明勳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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