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員工為了可以得到更多的發展機會選擇跳槽,離職後順手帶走了公司的客戶,在各行各業都會有相關案例,防不勝防。究竟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法?公司又該如何主張或預防?這次透過不同的面相來探討這個議題。
▍離職後帶走客戶違法嗎?
離職員工帶走客戶可能會違背職業道德,但是否違法可以從二個面向探討:
一、是否有簽訂保密協議並實施適當的保密措施:
如果公司和員工有簽訂保密協議,明定「客戶名單」、「成本細項」、「廠商名單」等資料為需要保密的內容,並實施適當的保密措施,公司才有機會追究責任。
但在實際案例中,很多公司並沒有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,就算有簽協議,也沒有實施適當的保密措施,蒐證上也會比較困難。
二、簽訂競業禁止條款,並給予適當補償:
如果公司和員工有簽訂競業禁止條款,明定競業禁止之期間、區域、職業活動之範圍,也可以是當避免客戶被惡意帶走。但要注意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時,應依法給予適當補償,否則條款會被認為無效。
三、是否繼續使用公司名義與客戶合作:
如果離職後還使用公司名義與客戶合作,因此而造成公司可以量化的經濟損失,較容易被認定為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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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如何預防相關情形?
一、強化對於資料掌握性的管理:如完整客戶檔案管理、不讓一個人擁有所有客戶資源、即時通知客戶人事異動等。
二、簽訂保密協議,並實施適當的保密措施。
三、針對特定員工簽訂競業禁止條款,並給予適當補償。
四、維持員工穩定性:做到「好聚好散」,避免員工因為一時情緒而洩露公司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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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李明勳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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